地方税种
地方税种的定义
地方税种是指税收管理权和收入支配权归属于地方政府(省、市、县等)的税种。它是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共同构成国家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简单来说,地方税的收入直接纳入地方财政,用于支持地方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如教育、医疗、交通、城市维护等。
地方税的主要特点
- 收入归属地方:税款全部或大部分划归地方政府所有。
- 管理权限相对有限:地方政府通常拥有一定的征管权,但税种的立法权、税基和税率确定权大多集中在中央,地方政府可能在规定范围内有一定调整权限。
- 税源相对稳定且分散:多与本地经济行为、财产或资源相关,税源分布较广。
- 服务于地方公共支出:收入主要用于满足地方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中国现行的地方税种(示例)
根据中国现行的分税制体制,典型的地方税种包括:
- 房产税:对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目前主要针对经营性房产(如个人住房房产税在部分城市试点)。
- 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使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 土地增值税: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取得的增值额征收。
- 契税: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向承受方征收。
- 车船税:对在境内登记的车辆、船舶征收。
- 印花税(部分归属地方):对经济活动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行为征收,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归中央,其他部分归地方。
- 城市维护建设税: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专项用于城市维护建设。
- 资源税(部分归属地方):对开采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其他归地方。
- 环境保护税: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收入归地方。
注:具体税种及其划分可能随财税改革调整,此处列出常见税种。
相关背景知识:分税制
要理解地方税,需要了解分税制:
分税制是国家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1994年中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
- 中央税:如关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
-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按一定比例分享。
- 地方税:如上文所列。
地方税的作用
- 保障地方财政收入:为地方政府履行职能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
- 调节地方经济:通过税收杠杆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地方产业发展。
- 调节社会分配:如房产税、土地增值税有助于调节财富分配。
- 管理地方资源与环境:如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保护。
总结
地方税种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体现了财政分权的理念。它与中央税、共享税相互配合,共同支撑国家财政运行和公共服务提供。了解地方税有助于理解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和地方财政的可持续性。